2007年7月14日 星期六

BOT絕不是個好生意

我的論文題目苦主"機場捷運"上新聞頭條。行賄確實不對,但問題絕不僅在行賄討回履約保證金的小問題上!

這幾天前立委郭政權昨天經檢察官吳文忠複訊後,依貪汙行賄等多項罪嫌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,法官以其涉嫌重大,尚有行賄對象、資金流向有待查證為由,裁定將郭政權羈押禁見。涉賄案子是機場捷運BOT履約保證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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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億集團投資的長生國際開發公司,2002年底被交通部撤銷中正機場捷運BOT案的最優議約人資格,並被沒收十億元履約保證金,但長生公司透過仲裁程序,向交通部要回9億元保證金及7,000多萬元利息。檢調層層追查後,發現其中弊端重重,保證金流向錯綜複雜,疑有中間人、仲裁人或官員收賄為長生護航,前天由特偵組、台中地檢署發動搜索,帶回前長生公司總經理郭政權、台大法學院教授蔡茂寅等十六人偵訊(中時電子報,2007/07/14)。

機場捷運BOT案與高鐵BOT案同時都在1996年底辦理BOT招標,當時是台灣執行李登輝的六年國建政策的末期,號稱六年8.2兆的預算規模,執行到中期,因為官僚無能執行如此龐大且為數眾多的公共工程,其次因預算無法支應,因此出現仿效其他國家BOT案制度,以解決執政危機,殊不知政府打的如意算盤,坐在一邊不必付錢,等著廠商完成公共建設,政府啥事都不必幹,其實是挖了個大洞,陷害廠商往裡跳!

長億集團從中部地區堀起,老董楊天生是興農集團第二代的老二,1970年代末獨立出來創業,就是以房地產開發起家,與很多地方派系相同,房地產開發不太需要專業,重要的是人脈,因此老董從國民黨地方黨部開始經營,與老K關係極好,房地產開發技術門檻雖然不高,但是開發風險極大,1990年代一系列從電廠、焚化爐、等公共工程,甚至包括台糖土地釋出開發等自由化措施,長億集團沒錯過任何機會,長生電廠、月眉開發案、泛亞銀行及機場捷運,這還不包括未成案者。長億集團為何如此積極?因為這是地方派系企業轉型的契機,由於制度縫隙產生的。

制度初創產生很多縫隙可鑽營,但更多的是陷阱!

機場捷運BOT案甄審完成後,由長億集團主導之長生公司,邀集了不少股東加入投資。由於制度草創,因此很多規劃內容,無法令依據者,官僚必須耗費時間請甄審委員開會討論,光在規劃階段的行政作業就耗了,真可以說是一場制度的實驗,聽說長生公司在這階段就已花了20億,老天!哪家公司可以這樣搞,8年只有支出,沒有收入,再加上官僚的層層刁難,這只能說是歷史的錯誤,最後因甄審委員要求長生公司多籌資區段徵收費用達400億,長生受長億集團財務狀況拖垮,因此無以為繼。

至於履約保證金可不可以領回,制度草創,很多模糊之處,因此得用談的。粗魯的方法是打通各個關節,因為用斯文的方法一定要不回來!

後話:機場捷運在大台北地區捷運規劃案中,本來就設定為遠期方案,就像現在施工中的新莊線、蘆洲線,機場捷運已於去年由政府發包,剛好符合政府的執行期程。如果這樣解讀不曉得會不會太諷刺,政府挖個BOT案的洞,讓長億集團跳!台灣離企業化政府還遠的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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